青少年的咨詢是心理咨詢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,如何做好青少年咨詢,首先咨詢師需要了解青少年孩子成長的階段特點。
一、了解青少年成長的階段特點
孩子成長的過程分為不同階段,最初是嬰兒期,孩子沒辦法跟人進行主動交流,這時的咨詢是保護、喂養以及情感關注;
3歲到6歲的孩子是學齡前期,主要是依戀問題,涉及父母情感投入及孩子希望得到父母關注的相互作用,即親子關系。親子關系的正常發展對孩子和家長都非常重要,不能處理好學齡前期孩子的依戀問題,孩子的行為、情緒、人際關系以及以后的學習成績都會受到影響;
6歲到12歲的孩子是學齡期,行為越來越社會化,這時需要關注他們的學業和心理進一步成長。
12歲到18歲時青少年階段,孩子要成長,父母也要成長,父母的成長要適合孩子的成長,類似拉鋸的動作一樣,一邊用力,一邊要協助,是一來一往,一進一退,一合一歇的過程。從少年成長為成人的過程是非常重要的環節,如果在這個過程中孩子和家長不能成長,那么這個孩子在人格、情緒、行為以及人際關系處理上就會有很大的問題,這時就需要家庭成員作出改變。
二、識別青少年異常行為
做廣州青少年心理咨詢,需要考慮他們心理發展過程中的氣質特質、與人交往模式和高級情感活動發展等,有的孩子6歲了還不敢自己睡覺,晚上不敢一個人待著,不敢一個人上廁所等,這些問題都是個體在情緒發展過程中沒有完全正常發展的表現。社會因素對孩子有很大影響,很多孩子出現焦慮障礙、抑郁障礙以及嚴重的強迫障礙,跟孩子所處的社會環境、學校給他的要求以及老師給他的壓力有很大關系,屬于社會現象。
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,語言需要發展、情緒需要豐富、行為需要完善,如此才能慢慢走向社會。了解兒童青少年在什么年齡階段有什么樣的特點,是非常重要的部分。認識一個兒童的問題,首先要借助兒童發展的知識,查看兒童的正常發展水平,同時還要識別異常行為。
如果一個3歲的孩子看到小朋友的橡皮特別漂亮,自己卻沒有,于是把它放在口袋里拿回家,這是正常的,因為這時孩子的意識還沒有分化,不清楚所有權,不知道橡皮是你的還是我的,也不知道我把別人的東西放在口袋里是否合適;如果是6歲的孩子,意識已經分化,他知道橡皮的所有權,清楚自己是否可以拿回家。由此可見,3歲孩子跟6歲孩子的行為判斷標準完全不一樣,我們不能認為3歲孩子把橡皮拿回家的行為是偷竊,因為不同年齡階段行為發展的意義不同。
因此,判斷一個孩子是否正常,需要依賴發展心理學的標準。
例如,4歲的孩子人來瘋,家里來了客人很開心,喜歡表現自己,說話、唱歌等,這是正常表現;到了6歲,孩子會有害羞感,不會表達自己,更不愿意在陌生人面前勉強表達,這導致孩子不主動迎接客人或見面打招呼,而是躲在房間里,對6歲的孩子來說,也是正常表現。
還有一些情況可判斷行為的正常和異常。比如,孩子發脾氣、小動作多、話多、玩網游和手游等,這些行為常被認為是異常,但這真的是所謂的問題、障礙和疾病嗎?未必是這樣。現在每個人都有手機、電腦等通訊工具,玩手機,查看信息、聊天、發消息等,無論是坐公交還是走路,甚至開會間隙都在玩,這跟青少年玩手機和電腦沒有區別,只要不影響學習、工作和社會交往,這樣的行為就是正常的。我們通常會把孩子的問題看得比較嚴重,認為這是網絡成癮,其實這只是一個問題的兩面,我們要從正常角度看待孩子的問題。
三、了解青少年孩子的流行文化
兒童青少年的咨詢和成人咨詢的方式不同,咨詢師需要了解一些所有孩子都具備的一些特征,比如活潑好動,有自己的想法,亞文化的文化圈等。有一段時間孩子經常會說“郁悶”“無奈”等,這不是表達情緒的常規詞語,所以我們要了解孩子的亞文化內容,同時學習跟孩子在一定層面上進行認同。沒有認同,孩子就不會接近你,咨詢關系就建立不起來,因為孩子看到你跟他媽媽一個年紀,就會認為他的觀點跟你說不通,就會拒絕溝通。
四、保密原則也適合于青少年
咨詢師要注意心理咨詢的原則也適合青少年咨詢,比如保密原則,孩子不想讓父母知道的事情,就不能告訴父母,不能咨詢師把孩子的秘密說出來。其中最重要的原則,就是發掘孩子的潛力,知道怎樣能幫助到孩子,理解孩子心理活動的內容。雖然我們可以利用父母作為資源,但不要過分利用,現在很多家庭過度關注孩子,給孩子很大的幫助,但這樣的關系最后帶來的不是幫助,而是削弱孩子的能力。所以,強化父母能力這一點要有度,有時候需要父母幫助,有時候需要父母撤退讓孩子自己成長,這是心理咨詢中度和資源的問題。
五、如何爭取父母的支持
對兒童青少年的問題,除咨詢外,還需要給家長做心理教育,這很重要,因為現在很多家長對兒童心理和育兒知識都比較欠缺。
在咨詢中,邀請父母和青少年一起咨詢是可行的,但是千萬要注意,不應該把孩子的問題歸罪為父母。孩子和家庭密切相關,孩子的成長來自于家庭的努力,當咨詢師邀請父母進行咨詢的時候可以這樣說:“你們把孩子培養的這么大,付出了很多的努力,承受了很多辛苦。孩子出現問題,你們是最難過的人,如果你們來跟咨詢師一起工作,對孩子的幫助將是最大的,因為對于孩子來講,你們是最重要的人。”這種說法,是問題解決取向的角度,它主張不追究責任,而是關注誰有解決問題的辦法和資源。
當我們說:“因為你們父母沒做好,所以孩子出現問題”的時候,父母就等于被放在審判臺上。一個人被審判和批評的時候,內心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做出解釋,而不是發生改變。當一個人解釋自己的行為時,他其實是在鞏固自己的信念,遠離改變的發生。當我把焦點放在“怎樣幫助孩子”“誰對孩子最有幫助”的時候,焦點就會轉移到如何促進改變的發生。
咨詢師一定要保持中立的態度,尤其是在青少年咨詢中,不能很容易的站在孩子一邊反對父母,看到家庭中父母壓迫孩子,過度嚴格要求孩子甚至暴力對待孩子,于是就想替孩子打抱不平,當在咨詢中不中立的時候,咨詢就很難展開,也很難爭取到家庭成員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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